EOD项目的合规与实操要点


EOD作为地方政府既治理环境又发展产业且能实现财政“零投入”的创新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在经历两批试点项目和一年的储备库项目申报实践后,人们对EOD项目的关注也从是否符合“环境导向”的入库技术条件等方面的问题,逐步转向对项目的合规性、可融资性以及如何解决项目落地等实操问题上来。尤其是EOD项目的合规问题,也已成为各方参与者以及项目入库评审时专家们重点关注的,项目能否依法合规实施的最为重要的问题。

作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在申报入库及落地实施的过程中必然涉及到生态产品的开发利用主体确定,以及开发权利用权取得等合规性问题。基于“谁修复 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机制,也必然涉及到相关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权益,以及供水、污水等特许经营权,水资源利用权、碳汇权等项目范围内各项权益开发利用的合规性问题。为此,理解和关注EOD模式项目涉及的合规性及实操相关问题,并在项目实践中正确应用,对现阶段EOD项目的整体谋划、入库申报和具体实施等方面都显得尤为重要,也是EOD项目能够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笔者结合自己参与多起EOD项目谋划及落地的实操经验,谈谈对EOD的合规及实操中的有关问题的思考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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